复盘分析:4月清洁能源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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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分析:4月清洁能源政策汇总
2023-05-05
4月中旬,国家能源局出台今年能源工作意见,对能源工作安排部署,光伏被放在重要位置。在地方层面,光伏成为大数据、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新型工业强区、乡村建设、制造业、绿色消费等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十四五”规划、建筑节能、节能减排等方面,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下面,能环宝对4月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速看!

国家层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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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全年风光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简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能源更加安全、更加绿色、更加高效地发展,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地方层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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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rgy



江苏: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等重大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4月4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能源领域碳达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节能减排、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风电、氢能、生物质发电、储能技术等重大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项目。支持干热岩等非常规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市县因地制宜制定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

青海:构建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的大数据绿电供应体系

4月4日,青海省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要求构建绿电供应体系。依托青海省清洁能源资源优势,结合大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强化清洁能源规划布局,构建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大中型水电、抽蓄电站等为支撑,以坚强智能电网为载体的大数据绿电供应体系,支撑“多能互补”“源网数储”一体化发展。增加各市州330千伏变电站布点,提升清洁能源并网、输送及大数据中心消纳能力。推动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项目按期建成并网,为大数据园区提供稳定电源保障。降低生产用电成本。结合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推动数据中心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支持大数据企业参与源网荷储系统建设,降低源、网、荷、储各环节成本。


宁夏:优化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

4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区五年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风电基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延伸新能源产业链,提升光伏、风电装备配套能力。到2027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6000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5%,清洁能源产业产值超过1200亿元,打造绿色能源产业基地。

北京:在农村新建居住建筑和各类村庄配套服务设施中推广光伏发电应用

4月6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在农村新建居住建筑和各类村庄配套服务设施中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推动已完成抗震节能改造农宅应用光伏发电,建设光伏新村,农村公共机构按照“宜建则建”原则实现光伏发电。继续在村镇建筑和农村住宅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具备条件的特色村镇试点建设一批“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供能+智慧能源平台”绿色能源示范村。


青海:优化光伏制造产业链,持续提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竞争力

4月9日,青海省政府印发《青海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着力培育壮大光电、锂电、电子信息等产业。优化光伏制造产业链,扩大多晶硅、单晶硅产能规模,聚焦太阳能组件制造核心技术突破和生产工艺优化,持续提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竞争力。到2025年,太阳能组件产能达到33吉瓦。

河北: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及电力技术创新与产业基地

4月10日,河北省政府办印发《加快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文件提出,以保定高新区为核心承载区,辐射保定市竞秀区、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等区域,发展光伏技术及装备、风力发电装备、输变电装备、储能技术及装备等产业链条,加快推动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及电力技术创新与产业基地。以邢台经济开发区、宁晋县为核心承载区,聚焦光伏装备、风电装备、光热利用、新能源整车及部件等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级单晶硅、高性能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及相关配套、热利用等产品,推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扩张和相关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新能源产业集群。


河南: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广泛拓展太阳能应用场景,积极探索复合型光伏电站应用示范。加快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领域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鼓励在工商业厂房建筑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开展“BIPV”、“光伏+市政”亮点工程建设;探索采用农光、渔光等互补复合开发模式建设光伏电站,研究推动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复合型光伏项目示范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安装率力争达50%以上。

天津:支持新能源发展,分级分类给予支持

4月18日,天津市政府办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支持新能源发展。围绕锂离子电池及材料、风能、太阳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提供新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根据企业基础能力建设、系统集成效果,分级分类给予最高400万元支持。


浙江: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电站

4月18日,浙江省经信厅印发《浙江省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水泥企业生料均化库、车间等大型建筑屋面,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鼓励工厂、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推行分布式清洁能源及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进多能高效的互补利用。到2025年底,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太阳能光伏)达到135兆瓦以上。

广东:新建公共机构及厂房的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应做到可装尽装

4月24日,广东省住建厅联合4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文件提出,逐步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推进新建建筑加装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新建公共机构及厂房的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应做到可装尽装,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投资运营企业、发电企业、建筑产权人加强合作,探索屋顶租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光伏应用商业模式。

上海: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光伏+”综合开发利用

4月24日,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本地“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杭州湾海上风电建设、市外清洁电力通道建设,力争年内建成南通-崇明500千伏联网工程。

云南:积极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建筑光伏技术研发和广泛应用

4月25日,云南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云南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要求推广绿色居住消费,推动绿色电力消费。积极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稳步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发展。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加快电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清洁取暖设施建设改造。在建筑领域,推动建筑光伏技术研发和广泛应用,加快提升公共机构和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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