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规,支持单位和个人安装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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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新规,支持单位和个人安装光伏
2023-03-01

广东是我国光伏发展的重镇,在2022年取得优异的成绩,这得益于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在今天(3月1日),《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将实施,支持单位和个人科学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等太阳能利用系统,这将进一步推动广东光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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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由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12月2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广东实践,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举措,对维护生态安全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气象指数型巨灾保险是广东首创保险产品模式。《条例》在鼓励发展气象指数型巨灾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支持开发太阳能、风能等气象指数保险产品,有效提高政府气象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以及相关企业在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方面的抗风险能力。


为了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提高重点建设工程的气候适宜性,《条例》提出,规划和建设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时,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气候资源是宝贵的可再生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充分发挥气候资源综合效益,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绿色发展,具有积极且重大的意义。对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条例》提出:


0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考虑太阳能可利用程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型太阳能利用项目。


0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单位和个人科学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等太阳能利用系统,提高太阳能利用普及率。


03


鼓励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将太阳能利用系统作为建筑节能设计的组成部分,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在碳达峰碳中和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共同要求下,提升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占比,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我国未来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条例》对太阳能利用进行规定,注重引导光伏企业合作共建基础设施,避免无序开发、重复建设,为科学发展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提供法律依据。



在广东,能环宝早已布局光伏项目,如位于珠海的阳光20号电站,装机3兆瓦,位于江门的阳光43号电站,装机2兆瓦,为用电企业润滑油公司和金属制品公司作出突出的环保贡献,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如今,《条例》的发布,将有序推进广东光伏项目建设,实现科学合理开发,提升清洁能源占比,为广东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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