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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从国家到地方的光伏政策密集出台,呈现出“顶层设计优化+地方创新落地”的双轮驱动格局。国家层面通过法规修订和立法推进为产业定调;地方则围绕分布式光伏、电力市场化改革、技术创新等细分领域精准发力,共同勾勒出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国家层面 :5月发布的国家级政策,从准入规范到法律保障,为光伏产业构筑了系统性支撑框架。
首先,国家能源局公布的1-4月电力数据揭示了光伏产业的强劲增长势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长47.7%,远超风电(18.2%)和整体发电装机(15.9%)增速。这一数据背后,是光伏技术迭代加速、成本持续下降以及“双碳”目标下市场需求爆发的综合作用。装机量飙升直接反映了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发力,也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了数据锚点。
其次,国家发改委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通过压减许可等级、精简申请条件、规范人员任职及加强信用监管等举措,旨在规范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同时提升违法违规成本,这将有效促进光伏及清洁能源行业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并激发技术创新与绿色发展活力。
最后,国务院将《电力法》修订纳入年度立法计划,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修订草案若能明确新能源并网、补贴机制、市场交易等关键条款,将为光伏产业构建更稳定的政策预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国家层面政策汇总
01
国务院:
预备提请审议电力法修订草案
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文件明确,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电信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电力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公路法修订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
02
国家发改委:任何单位未取得许可证
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5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4月10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由五级压减为三级,一级不变,原二、三级合并为二级,原四、五级合并为三级,对应调整许可范围,优化各级别人员数量及业绩标准,同时规范人员任职条件,明确社保缴纳要求。
03
国家能源局:光伏同比增长47.7%
公布1-4月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4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4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4.9亿千瓦,同比增长15.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9.9亿千瓦,同比增长47.7%;风电装机容量5.4亿千瓦,同比增长18.2%。
地方层面:5月地方政策呈现“多点突破、精准施策”的特征,从分布式光伏开发、电力市场机制完善到传统能源转型,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在分布式光伏领域,江苏盐城要求新建项目通过配建储能、提升调节能力等方式增强电网承载力。同时鼓励“就地消纳”模式,减少输电损耗。这一政策既解决了分布式光伏接入难的痛点,又通过“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推动能源生产与用能负荷匹配,为盐城打造长三角新能源示范基地提供了实践路径。
电力市场改革方面,四川、天津两地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机制:四川推动分布式发电、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征求意见稿);天津则通过鼓励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挖掘工业、商业用户的灵活调节潜力。这些举措标志着电力市场正从“单一发电侧”向“源网荷储”协同模式转型,为光伏消纳开辟新路径。
在传统能源转型领域,河南启动煤电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申报,要求按 8%-22%比例配置新能源指标。这一政策将煤电灵活性改造与新能源开发深度绑定,既通过煤电调峰能力提升电网稳定性,又以新能源指标激励企业参与改造,形成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共进、优势互补的发展机制,在保障能源供应稳定的同时,有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
清洁能源消纳与需求侧管理方面,浙江龙港提出,对已安装光伏、储能等新型电力系统的用户实施降级管控。这一举措通过差异化用电管理,鼓励企业主动配置清洁能源系统,既缓解了夏季用电高峰压力,又以“政策松绑”形式降低企业参与绿色转型的成本。
技术创新层面,陕西西安明确支持钙钛矿电池技术研发。作为下一代光伏技术的重要方向,钙钛矿电池具有转换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西安的政策通过场景示范、资金扶持等手段,旨在抢占技术制高点,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扩张向效率革命的升级。
算力与绿电协同发展层面,四川明确对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等送出通道受限地区的算电融合项目,在算力投运后,按直供新能源配置规模的2倍给予额外新能源指标。这一政策将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与新能源开发深度绑定:一方面,通过算力需求拉动新能源投资,为过剩绿电提供消纳渠道;另一方面,以清洁电力支撑算力基础设施,推动数据中心向“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助力四川打造“东数西算”绿色算力枢纽。
地方层面政策汇总
01
江苏盐城:
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开发指导意见印发
5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鼓励新建项目通过合理配建或租用新型储能、新增调节电源、提升终端电气化水平等措施,为电力系统提供调节能力,提高电网承载力。不具备低压接入的地区,可通过汇流升压至中、高压配电网或在相应变电站(台区)配置独立储能等方式改善接入条件,通过接入系统评估满足电网安全要求后安排接入。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靠近电力负荷建设,在用电负荷密集且电网网架较强的地区,采用低压就地接入方式,实现电力就地消纳。
02
四川:
绿电+算力项目配给2倍新能源指标
5月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加快算电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5〕186号)。文件指出,对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算电融合项目建成、算力投运后,在符合我省新能源发展规划、电网规划前提下,支持所在市(州)按直供新能源配置规模的2倍给予算电融合项目运营企业(仅限一个投资主体)额外新能源配置规模。
03
河南:启动2025年煤电改造配套
新能源项目申报,按8%~22%配置
5月14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能源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 明确按照“应报尽报”原则,与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对应的新能源项目均可参与本次申报。文件指出,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适用于:配置新能源项目纳入2022-2025年度开发方案,且最小发电出力经相关性能试验达到要求的煤电机组。此外,申请认定的灵活性改造项目应先于或同步于新能源本体项目建设且机组最小发电出力不高于额定功率的25%,原则上于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
04
陕西西安:
大力支持钙钛矿发展
5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方案支持,聚焦未来先进光伏研发、制造、应用等关键环节,以完善产业链为重点,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以提升产业质效为牵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创新为抓手,加快技术迭代升级;以光伏应用为支撑,拓展产业应用新场景。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光伏产业实现提质倍增。
05
天津:
推动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
5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印发《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津工信规〔2025〕1号),文件明确,鼓励电网企业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构建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开展综合节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以及碳交易等多元化能源服务,满足电力用户的差异化能源需求,助力电力用户能效提升、节电降碳。支持工业电力用户、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公共建筑等电力用户群积极参与虚拟电厂建设。推动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等电力市场交易。
06
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分布式
独储报量报价,虚拟电厂自主选择
5月19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能监联下发《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主要任务之一,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完善市场机制设计,促进新能源与其他各类电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分布式发电、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
07
浙江龙港市:已安装光伏、储能等用户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降级管控
5月21日,浙江省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龙港市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全市有序用电按A-F级分级启动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科学编制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具体落实措施应按周一至周日分别排定。已安装光伏、储能等新型电力系统用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降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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