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盘分析:11月清洁能源政策汇总

复盘分析:11月清洁能源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3-12-05

本月,国家层面对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和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作出安排,旨在提升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在地方层面,河南、广西、广东、北京等地,就光伏+储能、+制氢、+供热等方面进行部署,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内蒙古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要求在规模、质量、效益、产业链等方面全面倍增,并提出光伏治沙发展目标。广西、重庆、四川加大民间资本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清洁能源等领域。广东、福建鼓励园区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要求给予支持。上海提出建筑光伏发展目标,并要求相关区给予政策支持。下面,能环宝对11月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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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政策

两部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

11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按照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节点,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简评:文件旨在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环节经营主体活力,助力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5部门:优先考虑光储融合、建筑光伏等方向

11月13日,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在优先考虑方向上,文件列出光储融合、建筑光伏、交通运输应用、农业农村应用、光伏绿色化、关键信息技术、先进光伏产品、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等8个方向。

简评:文件旨在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地方层面政策

河南:支持各地与光伏企业、金融机构深度合作

11月2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鼓励开展模式创新。支持各地与光伏上下游开发企业、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探索构建增量配网、智能微网与大电网利益协调共享机制,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研究推动“光伏+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多元化应用场景建设,因地制宜引导新兴领域智能光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业态模式创新。

广西:鼓励工厂、园区发展屋顶光伏

11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等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大力推进“光伏+”模式,推动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到2025年全区新增集中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1000万千瓦。在屋顶资源丰富、电力消纳能力较好的县域,积极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广东:鼓励开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

11月6日,广东省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鼓励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加强海水直接制氢、光解水制氢等技术研发,拓展绿氢供给渠道,降低制取成本。

内蒙古:力争实现新能源规模、质量、效益、产业链倍增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立足自治区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努力构建绿色低碳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力度持续创新突破。以2022年为基准年,力争2025年实现新能源规模、新能源质量倍增,新能源带动效益倍增,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风光氢储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倍增;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3亿千瓦,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

内蒙古:实施全区沙漠、沙地光伏治沙规模化开发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光伏治沙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配合“三北”六期等生态治理工程,实施全区沙漠、沙地光伏治沙规模化开发。到2025年,光伏治沙装机规模超214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360亿千瓦时,完成光伏治沙面积64万亩;到2030年,光伏治沙装机规模8900万千瓦,年发电量1500亿千瓦时,完成光伏治沙面积约230万亩,板下经济快速增长。

北京:推进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与新能源供热系统协同建设、耦合应用

11月8日,北京市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推动新能源供热与产业园区建设融合发展,推进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与新能源供热系统协同建设、耦合应用,建设区域型综合能源站,构建综合能源供应服务体系。

广西: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清洁能源等领域

1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建设。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旅等领域中,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广东:鼓励对工业企业自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予以支持

11月13日,广东省政府办印发《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支持工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支持新型储能和硅能源产品应用推广,对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产品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奖补;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对工业企业自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予以支持。

福建: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建设屋顶光伏项目

11月15日,福建省发改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高标准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建筑物建设分散式风电、屋顶光伏项目,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和新能源微电网,提升园区供电保障能力。

重庆:支持民间资本在分布式光伏等清洁能源类领域加大投资力度

11月17日,重庆市发改委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能源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在太阳能发电、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储能、充电桩等清洁能源类领域加大投资力度。有关部门不得在布局规划、并网运营、补助补贴等方面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歧视性条款。

四川:积极支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产业领域融资需求

11月27日,四川省经信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实施金融赋能四川新型工业化主引擎“融雪行动”的意见》,要求发展绿色金融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资源聚力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扩大绿色信贷、能效信贷,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融资需求和省内绿色低碳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近零碳排放园区等各类特色园区建设。

上海: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

11月29日,上海市发改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发展目标:2023-2025年,新建居住光伏规模超过10万千瓦。2026-2035年,推动光伏薄膜、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和规模化、市场化应用,新建居住光伏规模超过50万千瓦。文件鼓励相关区因地制宜出台有利于居住光伏开发的财政、金融等政策。文章尾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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