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两部门出台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指明方向,从而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地方层面,在工业、城乡建设等领域实现碳达峰,光伏被赋予重要责任;在储能、交能融合、清洁生产、能源转型、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光伏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下面,能环宝对5月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速看!
两部门:建设光储充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
简评:《实施意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瓶颈问题,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不断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从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内蒙古:围绕满足光伏电站建设需求,形成产业链
5月4日,内蒙古工信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在光伏装备方面,围绕满足光伏电站建设需求,支持现有单晶硅、多晶硅生产企业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引进电池片、光伏玻璃(面板、背板)、EVA胶膜、逆变器和风光互补设备制造项目,形成“光伏材料-电池组件-光伏电站”产业链。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加快工业园区绿色用能供给。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厂房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
广西:鼓励结合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配置新型储能设施
5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文件提出,加快推进南宁横州、崇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以及桂林、贵港覃塘、梧州藤县等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设施建设。鼓励结合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分散式风电建设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鼓励煤电机组配置新型储能进行联合调频,鼓励煤电机组通过配置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发展“风光火储一体化”模式,提升电厂运行特性和整体效益。
山东: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5月4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要求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港口和绿色机场建设,推动老旧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布局和应用,推动交通网、能源网融合发展,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重点推进“氢能高速”“氢能港口”建设,推广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发电应用,全面推进“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试点建设。
广东:2025年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200万千瓦
5月8日,广东省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提出,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大力发展建筑分布式光伏。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宿舍、公寓等建筑中应用,积极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大于80%。
河北:发展光伏装备产业,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5月8日,河北省工信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发展光伏装备产业。推进保定新能源及能源装备基地、邢台光伏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壮大唐山光伏发电装备基地。推进分布式风电光伏电站建设。支持农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推动工业企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动太阳能与既有和新建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体系。
甘肃: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
5月11日,甘肃省政府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采用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加快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打造大型集中光伏发电基地,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探索光热发电新模式,加大光热发电技术攻关,谋划实施“光热+风光电”一体化项目。到2030年,力争全省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3亿千瓦。
福建: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5月18日,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文件提出,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光伏发电多元布局,重点推进近海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农村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鼓励在农村适宜地区开发光伏发电,分批重点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渔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县域能源转型。
新疆:开展新能源规模化制氢,推进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
5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提出新能源规模化制氢、油气行业增产扩绿等9个重点推进方向。文件提出,对年产1万吨以上绿氢的企业,可按生产氢(氨)全年实际用电量配置新能源发电规模,年产1万吨氢气配置15万千瓦光伏规模。推进油田所在矿区及周边区域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将新能源融入油气勘探开发加工全产业链,形成油气领域与新能源产业融合互补发展新格局。
广东:积极发展光伏发电,新增投产项目约1200万千瓦
5月24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构建清洁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在公共建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新增投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约1200万千瓦。
江苏:到2027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
5月26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文件要求,到2025年,海上光伏集约化开发迈出坚实步伐,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成效;到2027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初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重点开展43个固定桩基式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建设工作,用海面积约134.6平方公里,装机容量1265万千瓦。
山东:推进农房光伏屋顶行动,积极发展城镇分布式光伏系统
5月26日,山东省住建厅等5部门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推进农房光伏屋顶行动,实现光伏发电自产自用、余电上网。积极发展城镇分布式光伏系统,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光伏系统+储能设备+直流配电+柔性用电)、蓄冷蓄热、虚拟电网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