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盘分析:9月清洁能源政策汇总

复盘分析:9月清洁能源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2-10-12

9月份,国家层面政策着重在区域能源发展方面,鼓励山东探索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在黄河上游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这些政策旨在推动区域的高质量发展。在地方层面,“十四五”能源规划仍是重点,另外还涉及光伏建筑一体化、既有建筑光伏改造、公共建筑光伏目标、分布式光伏+、光伏全产业链等内容。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光伏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的重要性越发凸显。下面,能环宝对9月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速看!





国家层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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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支持山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探索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模式

9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支持山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打造千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利用鲁北盐碱滩涂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等建设规模化风电光伏基地,探索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山东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简评:《意见》支持山东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基础上,着力探索转型发展之路,进一步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动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支持在黄河上游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9月6日,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文件提出,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推动黄河流域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支持在黄河上游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支持沿黄河省区稳定能源保供、有序调整能源结构。


简评:财政部要求,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作用,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





地方层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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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多元利用

9月1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印发《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建设“水风光”、“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工程,探索开展“风光火(储)”模式。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广“光伏+”多元利用,推进光伏发电与农业、交通、建筑、信息产业、环境治理等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陆上风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5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300万千瓦。


广东:支持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

9月2日,广东省工信厅等三部门印发《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文件提出,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农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海防建设等多场景应用,推进新技术、新产品与新模式先行先试。支持建设条件好、用电量大、电力消纳有保障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落实“千家万户沐光行动”,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地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给予补贴和奖励。


宁夏:重点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创新实施分布式“光伏+”工程

9月13日,宁夏自治区政府办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坚持集中开发和分布开发并举、扩大外送和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整合沿黄地区和中部干旱带土地资源,推动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大型集中式光伏开发,重点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充分发挥风、光资源多能互补优势,鼓励利用风电场空闲土地建设风光互补电站。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创新实施光伏+农业、工业、商业、校园、社区、交通等分布式“光伏+”工程,有效提高用户侧光电应用比例。“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成为全区电力增量主体,装机规模实现翻番,到2025年达到3250万千瓦以上。


青海: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2022年底建成并网300万千瓦

9月13日,青海省政府办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实施六大行动,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加快推进大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并网300万千瓦。加快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在铁路、公路沿线布局建设分布式光伏,促进陆路交通与可再生能源实现融合发展。加快推广“新能源+”模式。在条件成熟地区,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农光、牧光互补,矿山治理等“新能源+”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力争海西州农光互补,共和盆地沙区、木格滩沙区光伏治沙等示范项目开工建设。


天津: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大力发展光伏发电

9月14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加快开发太阳能,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盘活盐碱地等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持续推进绿色续航行动,探索太阳能光伏在高速公路沿线设施应用。


广东: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增光电建筑应用装机1000兆瓦

9月16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宿舍、公寓建筑中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2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26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000兆瓦。


甘肃:鼓励使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9月19日,甘肃省政府办印发《关于支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建设运营的若干措施》。文件指出,鼓励使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通过双边交易,提升数据中心绿色电能使用水平。在保障数据中心供电安全的条件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数据中心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推动建设绿色数据中心集群,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庆阳集群内项目,鼓励采用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


江苏:充分利用适宜场地空间,有力推进公共机构光伏发电系统建设

9月29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有力推进各级、各地区公共机构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为全社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有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有效提升。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建筑宜建尽建。


山西:围绕光伏全产业链,构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集群

9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工信厅印发《山西省光伏产业链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十四五”期间,围绕光伏全产业链,打造新一代超高效光伏电池和组件等行业领先产品,补齐光伏材料和设备等配套环节,构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光伏产业链发展质态全面提升、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产业链条自主可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光伏产业链总产值超1000亿元,培育产值百亿级企业2-3家,十亿级企业6-8家,亿元级企业20家以上。


安徽: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9月30日,安徽省政府办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要求实施建筑用能结构优化行动,推行光伏建筑一体化。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开展“光储直柔”建筑应用试点,2023年底前,蚌埠、芜湖、宣城等光伏建筑试点城市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兆瓦。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全省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重庆:支持工业园区建设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

9月30日,重庆市经信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工业园区用能管理。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转移,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共建共享能源等基础设施。支持工业园区建设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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