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3月,政策进入多发期。《政府工作报告》为今年能源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住建部、财政部分别就清洁能源发展作出规划。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接连出台重磅政策,不仅事关现代能源体系,还对新型储能作出要求,并明确今年能源发展的目标。地方政府也纷纷就本地的清洁能源发展出台鼓励政策,光伏行业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下面,能环宝对3月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速看!
国务院: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
住建部:“十四五”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
简评:住建部要求立足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高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质量,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为2030年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部: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简评:财政部在《报告》中表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新增支出,由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简评:新型储能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示范。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光伏治沙、林光互补、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实现太阳能发电与生态修复、农林牧渔业等协同发展。
简评:《规划》主要阐明我国能源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着力培育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积极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
简评:《意见》提出了今年主要目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内蒙古:高水平打造国家新能源基地,加快推进光伏分布式发展
四川:加快发展新能源,新增太阳能发电1000万千瓦
3月4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重点推进凉山州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规划建设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盆周山区风电开发。开展实证实验光伏发电基地、光伏储能试点项目建设,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支持乐山、成都、眉山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十四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发电1000万千瓦以上。
山东:重点推进“五基地两示范”
3月4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有序调整能源结构,把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推进“五基地两示范”。即,海上风电基地、海上光伏基地、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胶东半岛核电基地、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
内蒙古:大力推进大型光伏发电基地项目建设
3月7日,内蒙古政府办印发《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大力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项目建设,着力提高外送通道中新能源电量占比,持续扩大本地新能源消纳空间,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多场景融合发展。积极支持利用工商业屋顶、空地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实现全额自发自用,按需配置新能源规模。
内蒙古印发2022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3月14日,内蒙古印发《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文件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源及配套送出工程建成即并网,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支持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前提下,支持风电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使用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的、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按原地类认定。鼓励风电光伏项目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
宁波:2025年底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
3月14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称,到2025年底,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全面推进,力争15%以上的建筑屋顶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全社会累计光伏并网容量超过60%。
广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
3月25日,广东省政府办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方案》明确:支持光伏、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大力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
内蒙古印发“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
云南: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3月30日,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实现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支持大型基地优先开发。以州、市行政区域为单元,充分发挥大型水电与光伏互补调节作用,重点支持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金沙江中游、澜沧江金沙江上游“风光水储”和曲靖“风光火储”等6个多能互补基地,争取3年时间全面开工并基本建成。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杭州:进一步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3月30日,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实施重点包括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促进光伏产业迭代升级、全面推进“光伏+”工程、创新发展模式等,并给予财政激励政策、节能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光伏产业链相关单位、光伏开发商合作,加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