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连发,国家发改委对光伏发展作出新部署

三文连发,国家发改委对光伏发展作出新部署

发布时间:2021-12-01

岁末年初,又到了政策高发期。这不,国家发改委在5天之内连发三文,就高质量发展及地区振兴作出部署,其中都涉及到光伏产业的发展,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光伏未来发展的新动向。


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特殊类型地区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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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到,推进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石漠化以及荒坡荒滩等地区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探索可再生能源发展与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特色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的新模式。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空间利用,积极探索“板上发电、板间养殖、板下种草(药)”的立体发展模式,恢复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加快发展畜牧业、中草药种植等特色产业,探索形成可再生能源、生态修复和特色产业多位一体、治用并行的发展体系。


推动资源型地区加快转型,深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总结典型经验,因地制宜推广利用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风电。延伸资源型产业链条。在有条件的采煤沉陷区加快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在随后的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又联合其他部门印发《“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从内容看,与《“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可谓一脉相成。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联合印发《“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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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到,坚持绿色转型,加快实现低碳发展,促进能源资源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进能耗强度稳步下降,逐步实现安全降碳。稳妥有序推进煤炭减量替代,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新能源发电和装备制造基地,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支持包头、鄂尔多斯、石嘴山等城市以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地区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关停矿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基地。积极发展储能产业,因地制宜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推动“新能源+储能”深度融合,实现一体规划、同步建设、联合运行。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能源局等15部门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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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到,支持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特色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清洁能源、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支持革命老区积极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支持陕甘宁等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关停矿区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


加强产业园区和产业平台建设。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平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


上述三文一脉相承,对我国的光伏发展作出新的部署,将为特殊类型地区的振兴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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