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我们迎来了全国两会的召开。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的发展出谋划策。随着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发布,为我国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这些政策中,有很多政策将促进清洁能源以及光伏的发展。能环宝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速看!
国家层面政策
一、政府工作报告: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新能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中国作为地球村的一员,将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简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将进一步细化方案,一步步落到实处。再次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将推动新能源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两个“一体化”启动!两部委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发展指导意见
3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期5年。意见要求,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提升保障能力和利用效率;推进多能互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路径为: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主要包括区域(省)级、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具体模式。
多能互补实施路径为: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
简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是电力行业坚持系统观念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消纳水平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必然选择,对于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升电力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发布,其中要求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推进以电代煤。
简评:《纲要》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四、五部委联合发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月1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优先发放补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九大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简评: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统筹能源、财政、金融等领域,共同提出多项金融支持政策,旨在解决目前行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将为新时期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行业发展注入活力,为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30·60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五、中央财经委: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简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
六、国家能源局:实现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督促有关地区和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政策,监督检查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调度运行,实现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规范清洁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及时发现清洁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层面政策
一、上海:充分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3月2日,上海市发布《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提升新城环境质量。优化新城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推广分布式供应模式。
在通知的附件5关于“十四五”新城环境品质和新基建专项方案中指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改善能源供应结构。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探索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或园区示范。
二、黑龙江“十四五”启动建设五大千万千瓦级基地
3月15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黑龙江省“十四五”期间启动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基地,东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均为暂定名称)规划建设。各基地按照千万千瓦级别规划。各市在5月15日前提出基地规划初稿并优选确定首批开发建设方案,提出2021年建设内容。
三、陕西:太阳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优先安排
3月22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2021年陕西电网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安排原则,在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清洁能源发电和火力发电,优先安排、收购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