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环宝:12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

能环宝:12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

发布时间:2025-12-31

12月,国家层面政策密集出台,紧密围绕“十五五”规划关键阶段的战略部署,聚焦“机制完善+领域扩围+目标落地”,展现出极强的系统性与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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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园区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首批52个国家级名单公布,并明确将在资金、要素、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推动绿电直连等直接供能模式,将其打造为技术、政策和商业模式创新的“试验田”。


同时,拓展绿色融资渠道,将风电、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REITs申报范围,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本,为新能源投资提供新的金融工具。此外,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旨在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光伏融合,提升产业智能化水平。


电力市场改革仍然是重中之重。一是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发布《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核心在于“还权于市”;二是强化市场运行规范与评价,通过优化集中式新能源报价规则和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引导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三是保障电力安全与稳定供应,并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下赋予一定弹性,体现了在推进市场化过程中兼顾电力电量平衡的稳健思路。


国家层面政策汇总


01

国家发改委:

基础设施REITs行业范围清单发布


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指出,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项目等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REITs。


02

两部委:

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市场报价


1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文件提到,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应超过所在省(区、市)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原则上仅允许同一集团在同一省份内进行集中报价,禁止跨集团、跨省集中;同时严禁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03

两部委:

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


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通知》。文件指出,该制度将根据电力市场建设进展,从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聚焦于电力市场的运营效果、市场功能的发挥情况、经营主体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以及市场竞争的充分程度等四个核心方面。


04

两部委: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分时电价


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就2026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工作提出有关要求。各省内市场的燃煤发电企业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得低于其上一年度实际上网电量的70%。同时,须通过后续合同签订,确保月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电量不低于预计市场化上网电量的80%。


05

两部委:

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其中提到,除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外,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成交价格应当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对直接参与市场的经营主体取消分时电价管控,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的峰谷时段与价格浮动由政府根据现货价格统筹优化,月内等短周期交易限价应逐步向现货交易限价靠拢。


06

工信部:

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


1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文件指出,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5G通信、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化光伏服务的项目。


07

国家发改委:

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


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确定了5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同时指出,要积极支持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将在国家级零碳园区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配网等直接供能模式,并支持园区结合自身条件,开展技术、政策与商业模式创新。


08

六部门:

2025年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公布


12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六部门发布《2025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能源领域共有两家入选,分别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安数据中心和南方电网绿色智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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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在国家“十五五”规划框架下积极跟进,因地制宜落实,探索多元化实施路径。


零碳园区建设全面铺开,多个省份设定了量化目标与发展路线图。云南、广东、江西等地均提出了2030年前明确建设数量目标,广东进一步细化到2027年的阶段性任务,显示出从顶层规划到分批落地实施的推进逻辑。


绿电直连持续发挥地方推进能源就近消纳的关键抓手作用。四川、宁夏发布的实施细则最具代表性,均严格规定了项目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上网电量上限(宁夏明确≤20%)及逐年提升要求,确保绿电真正被负荷主体消化。两地规则均强调“以荷定源”,由负荷企业牵头,明确了投资主体、产权划分、协议签订等实操细节,为项目开发提供了清晰指引。


智能运维与技术应用同步推进。云南强调推动“人工智能+风光水储”融合,以强化新能源功率预测、电站智能运维及调度优化能力,并致力于完善省级数字能源平台,促进能源与碳排数据汇聚应用。


地方层面政策汇总


01

四川:

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12月8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绿电直连项目需确保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其可用发电量不低于60%,占项目总用电量不低于30%,且该比例应逐年提升,目标在2030年前达到35%以上。


02

云南:

至2030年省级零碳园区规划


12月10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工信厅、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到2030年,高质量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对云南发展有支撑的2个及以上国家级零碳园区和15个省级零碳园区,引领和推动全省产业园区的绿色低碳水平持续全面提高。


03

山东济南:

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管理


12月10日,山东济南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要加强逆变器参数控制,对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投资主体接入前应确保逆变器设计输出电压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038《标准电压》中“与系统额定电压偏差不应超过±10%”的要求。


04

广东:

到2027年建设25个零碳园区


12月1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能源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到2027年,计划建设约25个零碳园区,初步建立相关政策制度,并在路径、机制与模式创新上取得成效。到2030年,全面健全其技术装备、商业模式、政策标准与服务体系。


05

江苏:

首批100个虚拟电厂名单公示


12月17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省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要构建三级管理体系、推广三类应用领域、完善三级集成平台系统。到2030年,力争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并公示了首批100个虚拟电厂项目。


06

海南:

支持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12月19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支持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打造产业降碳新模式,实施建筑减碳新示范,完善交通脱碳新体系,搭建智慧管碳新系统,探索长效治碳新路径。


07

江西:

将推动10个左右零碳园区建设


12月22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五部门印发《江西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同步启动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明确“十五五”时期推动10个左右零碳园区建设,力争到2030年建成3至5个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


08

宁夏:绿电直连方案

自发自用≥60%,上网≤20%


12月24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方案》明确,绿电直连项目须遵循“以荷定源”原则,确保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可用发电量的60%及负荷侧总用电量的30%,且该比例每年提升至少1.5个百分点,2030年前达到35%以上。上网电量比例不得超过20%,消纳困难时段原则上不得反送电。


项目由负荷企业牵头推进,鼓励各类非电网经营主体投资。电源可由负荷企业、发电企业或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由电源与负荷方共建。若投资主体不同,双方需签订长期购电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建设、产权、运维、调度、结算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


09

云南:推动“人工智能+风光水储”

强化电站智能运维


12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在“人工智能+绿色能源”领域,要深化其在能源建设、调度与算电协同等环节的应用,优化电网布局与智能建造水平。推进人工智能与风光水储一体化融合,加强新能源功率预测、电站智能运维、水电调度优化及灵活资源调控能力。


同时,建设并完善云南省数字能源平台,拓展能源大数据中心应用,促进多领域能源与碳排数据的汇聚、分析与融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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